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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乎的消息——香奈儿,败了。
持续 4 年的香奈儿与华为的 Logo 侵权案,在本月 21 日出了结果——欧盟普通法院判定,香奈儿与华为两家企业的标识并无相似之处。
01
此次引起争议的是华为2017年申请注册的旗下电脑硬件商标,华为智慧生活的logo,就是下面右边
2017 年,华为向欧盟知识产权办公室(EUIPO)申请注册这个商标。
当年年底,香奈儿就向 EUIPO 提出了异议,说华为的这个 Logo 和自家的“双 C” Logo 有相似之处。
并且香奈儿还煞有介事地搬出了一堆论据——“自家 Logo 用于第 9 类商品,该类商品中包括‘计算机硬件’”、“自 1980 年代中期以来,香奈儿就一直是这个 Logo,这是华为蹭香奈儿的名气!”……
说实话,咱是不懂欧洲相关法律规定的,咱这等泥腿子也是不懂香奈儿这种名门的脑回路的。
但笔者几乎把头毛薅光了了,也是没能理顺香奈儿这个逻辑关系?哪怕香奈儿真就是担心,Logo 没挂稳,俩都一个方向了。
可你俩店里卖的东西都不一样啊!
难道香奈儿觉得,有朋友去买香水,然后眼睛一花就拐了一个路由器回家?也不知道香奈儿是信不过华为,还是信不过世界人民的智商。但是,香奈儿就这么办了,就把华为告了。
两个不相干的名门大厂,真就和《一代宗师》里一样——
功夫,一横一竖。错的,躺下咯;站着的才有资格讲话。
香奈儿告得坚决,法院给的判决也是硬气。
第一次,向 EUIPO 上诉,驳回。第二次,向 EUIPO 再次上诉委员会上诉,驳回。第三次,换一家法院,还是驳回。
最终实在不能在法官大大那里得到安慰的香奈儿,只得傲娇地来了一个“拒绝置评”。
说实话,香奈儿此举实在是有点草木皆兵。毕竟纵横分明,实在是没法浑水摸鱼。而三度上诉,拒绝置评的操作,也实在让人对香奈儿没了耐心和同情心。
于是,网友们开始找乐子了。
02
首先,网友们先给香奈儿的行为定了个性。
既然是碰瓷,那网友们的热情一下子就高涨起来了,纷纷给香奈儿指各种歧路——华为碰不得,先去收拾别家侵权的。
安德玛——嘿,这又一个竖着的!
奥迪——好家伙,这个侵权三次!
古驰——C 和 G相近,还是交叉,没跑,锁了!
真要按照网友的路子来,怕不是香奈儿马上就成了众矢之的了。
香奈儿:我要打十个,守护“双 C”的荣耀!
有才有闲的网友们,甚至在评论区里开始了“Fun With Flag”,开始了气氛和谐的“国旗知识科普竞赛”。
03
话说商标侵权案虽然很常见了,但上次看到这么离谱的侵权案还是苹果告梨那一次(详情:苹果to梨:你叶子侵权了,梨:我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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